呈
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榮銓
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榮銓呈,為請領銀兩事。所有照料昇平署在寧壽宮等承差,自光緒三十三年十二月初一日起至二十九日止,計九次,官員需用飯食車費,官役、太監、茶房等津貼,昇平署飯錢,以及紙張、茶水等項,共需實銀八百二十兩零四錢二分,請由廣儲司銀庫支領,其文領知會借用廣儲司印信谘行,謹將用過銀兩清單附稿呈明可也,為此具呈。
光緒三十四年正月
清單
謹將光緒三十三年十二月初一日起至二十九日止,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計九次,所有車轎官伴飯錢,昇平署飯錢,宮員飯食車費,官役津貼,以及紙張、茶水等項銀錢數目開後。
計開
十二月初一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六百二十四吊。
十二月初二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六百二十吊。
十二月十三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六百二十吊。
十二月十四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六百十二吊。
十二月十五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六百二十六吊。
十二月十六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六百二十吊。
十二月二十三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六百四十二吊。
十二月二十八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六百二十吊。
十二月二十九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車轎飯錢津貼等項,錢一千九百五十吊。
公禮四百二十吊。
二總管一百吊。
司房一百吊。
圖8-38
圖8-39
德張爺五十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