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靜默有時,傾訴有時

後記: 我還是愛你到老

有次,朋友提到了我和某某,我想了下說:“他是作家,我是文青。這是屬性的不同。”誠然,我出書,寫專欄,但我仍然認為自己是個文青。不僅如此,我的大多數朋友也是文青,他們甚至每日接觸文藝作品,但不是職業文人。在日常生活中,他們都從事著主流的工作:醫生、律師、金融從業人員,等等。當他們漫步在大街上,淹沒在人群中,或是碌碌於公務時,馬上會融入周圍的環境。但是當他們獨處或偷閑,從隨身包裏掏出一本書來,或是在網上寫段文藝的微博,或發張唯美的圖片時,你會立刻辨識出來,這是一個文青。那種氣味,不是什麽著裝風格,抽什麽煙,用什麽牌子的手機能定位的。那是一個有精神生活的人特有的體味。

有一段時間,我對自身讀書寫字的意義感產生了劇烈的懷疑和鬆動。我自認無法成為一個真正的作家。在我看來,作家,首先應該從事的是創作型文體,更有博大異己的情懷及虛構力,讀書筆記這種二手文體常常讓我覺得羞愧和自我質疑,無論你抱著多大的熱情和縝密的查證,都有可能會偏離書本和作者的原意。這種偏差對原材料的依賴,常常令人尷尬。

我眼中的作家,多是小說作者(或是詩人、散文家、雜文作者),好的小說家,確實是文學各個工種中,對結構、布局、表述,包括閱世和知識麵要求最全麵的,小說家往回寫評論、散文甚至科普小品,都屢見佳作,比如納博科夫和毛姆寫文學評論,伍爾夫寫散文,內米羅夫斯基寫傳記,契訶夫寫報告文學,都很出色。而評論家往前走寫小說,則難度較大。甚至像蘇珊·桑塔格這樣很好的評論家寫小說都很平常。創作力不是靠勤奮和鑽研能得到的。

就算讀書筆記也會有愉悅的受眾者,那都已經有了唐諾這樣的書評作者以後,還要我這樣的人做什麽?再說出版業日益蕭條,連紙張生產都因此受累減產,在紙版書已經是夕陽產業的今日,出書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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