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比較推薦愛爾蘭作家科爾姆·托賓的《布魯克林》,還有丹麥作家凱倫·布裏克森的《走出非洲》。有些書要有一個尋找的過程,剛開始閱讀時你可能抓不住它的神韻。我小學時讀《紅樓夢》,覺得它太無聊了,整天談吃,發作些無聊的苦,但後來再讀我才知道,寶玉是那麽溫暖的一個“石頭”,來到人間,體察人間的冷暖。
我們每一個人就像一塊石頭,孤獨得很,在人世中遭遇各種各樣的起起伏伏,石頭上漸漸寫滿了字。這塊石頭上的這些字是不是一本小說?這輩子寫了些什麽?最後這塊石頭回歸了自然,又寫滿了什麽呢?這是我們讀書時需要有的思考。
有個朋友曾問過我一個關於小說閱讀的問題,他說美國作家卡佛的小說,看了幾遍也沒看懂,小說應該如何閱讀呢?我覺得可以用傳記梳理的方法,比如讀簡·奧斯汀的《傲慢與偏見》,我們要看她從小到大是怎麽成長的,她在生命的什麽階段寫了這本書,她遇到了什麽問題,她為什麽寫這部小說,裏麵的人物是一種怎樣的現實投射。書是從作者生命中衍生的,簡·奧斯汀終身未婚,20歲出頭時就寫出了《傲慢與偏見》,當時這個年紀的英國女孩子基本都結婚了,她,一個未婚女性麵對生活有很多疑問。女主人公伊麗莎白在小說中就表現出了一種對愛情的探尋,所以看小說要看作者的傳記,這是其一。其二是了解作者當時生活的社會環境為什麽會催生《傲慢與偏見》這部作品。英國工業革命之後,大量工廠出現,更多的工人湧入城市,城市越來越擁擠、生活環境越來越差,英國貴族開始遷居鄉下。貴族的生活習慣如舞會、閱讀會、音樂會等文化形式傳入鄉村,為鄉村帶來了一些新的文化、新的元素,鄉村的人吸收接納了這些新的知識、新的藝術、新的觀念,文化的落差被慢慢拉齊。《傲慢與偏見》中出現了鄉下原來沒有的讀書會,傲慢沒有了道理,偏見也沒有了道理,這是當時社會發展的一個縮影。所以要讀一點兒社會史,了解一本書出現時的社會背景。另外我們也需要了解一些當時其他的文學作品,這樣可以了解一部作品與它前後期的作品有哪些不同、發生了哪些變化,這樣我們才可以發現它的價值。比如,閱讀小說就可以從作者的傳記開始,知道作家的生活經曆、當時的社會背景和文學背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