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偶爾可恨,永遠可愛

我們並不一定需要最適合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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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期《奇葩說》,嘉賓是楊千嬅。

有人逗趣地問她:“精神出軌和肉體出軌,你更不能容忍哪一樣啊?”

楊千嬅歪著腦袋想了想,認真回答:“更不能容忍精神出軌。”

當時正在我的廚房裏忙著切蒜瓣的小妞聽到這個答案,氣得把菜刀一剁,陰陽怪氣地說:“果然是明星啊,跟咱們凡人的底線就是不一樣!”

我樂了:“那你就是比較介意肉體出軌了?”

她一臉的匪夷所思:“那當然啊,精神出軌給大人物吹吹牛還行,真拿到咱們平常人身上,精神出軌,又沒做過什麽對不起我的事兒,憑什麽叨叨啊?但肉體出軌那都是板上釘釘的事兒,那是不忠,肯定不可原諒啊!”

如果兩種不忠擺在你麵前,你會更不能容忍哪一種呢?

大多數人的答案確實是,肉體出軌。

是大家真不太介意精神出軌嗎?

不是。

很多人會把精神出軌理解成肉體出軌的初期症狀,隻要還沒到**相見的地步,罪名就還不成立。

這算是給自己、給對方,都留一線回頭的機會,不是不介意,而是還沒觸底。

但當一個男人把從不說給你的情話說給了另外一個女人,當一個男人把從來不舍得買給你的一樣家具買給了另外一個女人,當從不接你下班的男人瞞著你天天去接另外一個女人下班——

這要是讓你知道了,即便他沒肉體出軌,你都控製不住地想要提刀相見。

精神不忠和肉體不忠,隻是不同人的底線標準,談不上誰比誰更無原則,更談不上誰比誰更高尚。

戀人之間可忍受的不忠程度,最終還是取決於雙方一致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