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九歲時,我孑然一身,在家玩玩琴、寫寫文章,依然不慌不忙,過得自在。
倒是給我媽急得夠嗆,竟然托了搞裝修的工頭兒給我介紹對象,可見我媽覺得自己閨女隻要能有個人“接盤”就已經燒高香了。
那段日子,我的生活中真是充滿了無盡的飯局。一開始,為了不駁老媽的麵子,我就去赴一赴約,跟人聊一些有的沒的,然後禮貌再見。後來實在是覺得這種跟陌生人吃飯直奔婚姻大事的場合太滑稽,索性就騙騙我媽,答應了去,其實去泡圖書館了。
果然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還是被我媽發現了。
她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衝進來看到正在電腦前吃泡麵的我,更是搓火。
她質問我,為啥讓我去吃個飯就這麽難呢,難道不比在家吃泡麵強嗎?
我嬉笑著逗她,我寧可在家吃泡麵,也不願意去跟沒意思的人吃什麽高級大餐。
不是我“高冷”到心裏沒點兒數,而是因為,我斷然不敢用自己的屈就,耽誤別人一輩子。
我學不會在婚後培養愛。
我隻相信,我喜歡你,這日子就好過些;我不喜歡你,你呼吸我都嫌吵得慌。
對的人,本就可遇不可求,你再努力,人品再好,命裏也不一定有。
愛情本來就不是兩個好人在一起過日子這麽簡單。
就像是《百年酒館》裏說的:
接受事實,愛情是稀有的,也許它永遠不會發生在你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