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所謂的“憐憫”“慈悲”“惻隱之心”並非真正對他人的關心與同情,而隻是自我哀憐的投射與外化。他們的心理行為有著明顯的特點:遇事優柔寡斷,左右為難,瞻前顧後,萬般不忍……
個案閱讀 強迫性的離婚衝動
夏末的一個子夜,我接到了萍的緊急來電,從她細如蚊蠅的聲音中,我聽出她的沮喪已達臨界點。萍從傍晚時分開始草撰一份關於醫療事故的報告,可窮思竭慮幾個小時,還是沒有思路,她的情緒完全被當前發生的挫折吸引,頭腦中全是悲觀的聯想,時至子夜還淚眼迷離,無法入眠……
萍是某醫院的主治醫生,經過多年艱苦努力,終於和丈夫解除了婚約。萍離婚了,現在是一個自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心願去愛、去生活、去創造。然而,連她自己也未曾料到,離婚後的“快樂”瞬息即逝,“惆悵”卻從心底快速地彌漫開來。萍在心裏依戀著這個家,認為這樣走了的話太對不起前夫。她又一次陷入焦灼中,其程度比以前更甚。在此失衡的心境中,最終還是前夫為她解了圍。
萍的前夫是一位實業家,擁有自己的公司。雖然他對萍的古怪、“疙瘩”、任性、矯情“深惡痛絕”,但又被她溫文爾雅的氣質與千嬌百媚的風情所折服。雖然他拗不過萍被迫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畫押,卻仍然留戀與萍在一起的“風風雨雨”,心裏想多留她一日是一日。因此,在正式離婚以後,他又提出要求:在萍有再婚意向以前,暫住他處,以協助他工作,而在離開以前,不公開他們已離婚的事情。他提出離而不分的理由有三個:一是為了安撫年邁的父母,不讓他們煩惱;二是公司正值發展的關鍵期,夫妻離婚會影響公司業務;三是萍一直是公司的業務顧問,公司的業務離不開萍,要等有人能夠接手後,萍才能離開。前夫的這些請求誠懇、迫切、合情合理,萍也覺得離婚對前夫傷害太大,不如暫留這裏聊以補償。因此,萍便接受了前夫的邀請,暫住他處,過著奇怪的“同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