螢火並不吃,如嚴密的解釋這字的意義。他隻是飲,他喝那薄粥,這是他用了一種方法,令人想起那蛆蟲來,將那蝸牛製造成功的。正如麻蒼蠅的幼蟲一樣,他也能夠先消化而後享用,他在將吃之前把那食物化成**。
《昆蟲記》中有幾篇講金蒼蠅麻蒼蠅的文章,從實驗上說明蛆蟲食肉的情形,他們吐出一種消化藥,大概與高級動物的胃液相同,塗在肉上,不久肉即銷融成為流質。螢火所用的也就是這種方法,他不能咬了來吃,卻可以當作粥喝,據說在好幾個螢火暢飲一頓之後,蝸牛隻是一個空殼,什麽都沒有餘剩了。丹鳥羞白鳥,我們知道它不合理,事實上卻是螢火吃蝸牛,這自然界的怪異又是誰所料得到的呢。
法勃耳生於一八二三年,即清道光三年,與李少荃是同年的,所以還是近時人,其所發見的事知道的不很多,但即使人家都知道了螢火吃蝸牛,也不見得會使他怎麽有名,本來螢火之所以為螢火的乃別有在,即是他在尾巴上點著燈火。中國名稱除螢火之外還有即炤、輝夜、景天、放光、宵燭等,都與火光有關。希臘語曰蘭普利斯,意雲亮尾巴,拉丁文學名沿稱為闌辟利思,英法則名之為發光蟲。據《昆蟲記》所說,在螢火腹中的卵也已有光,從皮外看得出來,及至孵化為幼蟲,不問雌雄尾上都點著小燈,這在郝蘭皋也已經知道了。雄螢火蛻化生翼,即是形小頭赤者,燈光並不加多,雌者卻不蛻化,還是那大蛆的狀態,可是亮光加上兩節,所以腹下火光大於飛者了。這是一種什麽物質,法勃耳說也並不是磷,與空氣接觸而發光,腹部有孔可開閉以為調節。法勃耳敘述夜中往捕幼螢,長僅五公厘,即中國尺一分半,當初看見在草葉上有亮光,但如誤觸樹枝少有聲響,光即熄滅,遂不可複見。迨及長成,便不如此,他曾在螢火籠旁放槍,了無聞知,繼以噴水或噴煙,亦無甚影響,間有一二熄燈者,不久立即複燃,光明如舊。夜半以前是否熄燈,文中未曾說及,但懷德前既實驗過,想亦當是確實的事。螢火的光據法勃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