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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淮民間歌舞的時空構建脈絡

戎龔停

盡管在全國各地都有與沿淮民間歌舞相類似的歌舞類型,如北方秧歌、雲南花燈、湖北恩施花鼓燈等,但沿淮民間歌舞相對富有特色地集中在從豫南到皖東沿淮一帶,歌舞本體一般被稱為“燈”,歌舞主體也一般被稱為“玩燈人”。花鼓燈主體玩燈人受曆史環境各方麵因素之影響而履行了其曆史文化職能。無論是從曆史文獻、古跡文物,還是從當下沿淮民眾的歌舞文化生活來看,沿淮玩燈人的生存環境與民間歌舞藝術的構建具有共生關係。沿淮民眾的生產生活環境也自然成就了民間歌舞藝術的構建進程與風格特征。因而,沿淮民間歌舞依沿淮各地時事而生,其時空構建脈絡值得做進一步的梳理。

一、沿淮歌舞文化史地語境

沿淮文化與民間歌舞藝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無論從民間歌舞的應用環境、主體人群、文化功能,還是從歌舞藝術本體的動態構築、風格的多樣呈現等方麵來說,沿淮歌舞的生發一直伴隨著沿淮文化的演變而進行。在歌舞藝術尚未廣泛地被沿淮民眾所稱謂之時,沿淮燈類民俗歌舞遍地開花,就有地燈、紅燈、九蓮燈等多種稱謂。相對來說,地燈之類稱謂是早於花鼓燈之稱的,花鼓燈是泛稱、近稱。因此,本文將以花鼓燈為中心,視沿淮歌舞文化為與花鼓、燈類演藝範疇相關的民俗歌舞藝術體係。根據沿淮民間歌舞文化的史地語境,該研究盡量避免行政區域化,從文化區和文化紐帶上思考,將花鼓燈也暫且規約為沿淮歌舞文化的範疇。

“淮河”的“淮”字在許慎的《說文解字》中解釋為“從水佳聲”,字形上就蘊含著河流、土地與人的三位一體之關係。縱覽沿淮人民生活史,民眾對淮河是難舍難分、愛恨交加,其悲其歡皆體現其中,尤其在淮河歌舞文化中瑩然再現。在一定程度上,沿淮地理環境決定著沿淮人民的社會生活,其曆史生活方式又決定著淮河文化的生發與構建。馬克思主義強調“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決定著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及精神生活的一般過程”。曆史上沿淮人民生產方式的轉變與淮河歌舞藝術演藝習俗的變遷相依相附、亦步亦趨。可見,從沿淮人民的特定物質生活條件中去探求淮河民間歌舞藝術的審美觀念、演藝習俗和生發進程是很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