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先獨立,後愛人

那些小善良,都是照亮生活的一縷縷光

01

之前有一段時間,周先生時不時地會收到短信提醒,說他在鼓樓中路有違章,讓他盡快交罰款。

而在周先生處理完違章之後,過段時間又在同樣的地點有同樣的違章出現,還是同樣的理由: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

周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按理說自己嚴守交規,怎麽到了泰興就屢次出現違章?

後來,周先生去交警大隊辦事,便借著問了此事。交警一解答,周先生這才恍然大悟。

我家住在鼓樓中路,而周先生經常把車停在路邊等我下樓吃飯,總以為車上有人,沒熄火就不算違停,誰曾想超過三分鍾就記違章了。

說實話,我也一直以為車上有人就沒關係的,再說就一會兒的事,我相信有不少人也這麽以為。

再後來,周先生說,他每次回來看見樓下有人把車停在路邊,車子沒熄火,他都要敲敲人家的車窗,提醒車主超過三分鍾就算違停,會被罰款的。這要是碰到脾氣不好的車主,說不定會怪周先生多管閑事。

有一天晚上,我們從外吃飯回來,暮色中看到一輛車子剛好停在路邊,周先生趕緊走上前去敲車窗:“這裏不讓停車,要罰款的。”

對方說:“我去對麵燒烤攤買點肉串,很快就好,再說車上有人的。”

周先生很執著:“不管有人沒人,停車超過三分鍾就要罰款。”

車主一聽,忙不迭地啟動車子,笑著朝周先生致謝:“謝謝你啊,多虧你提醒。”

周先生也朝人家揮揮手,滿臉得意,就像是做了件了不起的事似的。

“其實就是舉手之勞,卻與人方便,何樂而不為?”周先生說。

02

周五晚上,我和周先生去揚州看了一場張學友的演唱會,不愧是天王,演唱保持一流的水準,我是全程從頭唱到尾。

兩個多小時的演唱會結束了,我們隨著洶湧的人流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