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隱私權”是彼此“尊重”。自己開始寫一個博客,隱私更成為這個園地無形的籬圍。在談話中,任何人都不必完全同意別人的觀點,但質疑與討論的時候應謹守禮貌的分際,這就是我對博客的認識與期待。不隻期待大家這樣對待我,也期待我拜訪別人的博客時,一定要以此表達尊重。
這是一次關於家計用度的討論,我想也是每位持家的女性都關心的問題,問我的朋友是Carolluo,她在信中寫著:
我對於“買不起”這個想法一直有個疑惑,當你在結賬時發現那三萬元的價格遠超出你的預算,所以你選擇放棄不買,可是你應該是買得起的(我認為),隻是覺得不需要花這麽多錢在這件事上,是不是?
我想從這裏切進,再一次討論我對運用預算的想法。
我買得起三萬多的烤箱、三萬多的蒸爐,但我買不起那套三萬多的杯子,也買不起一件三萬多的衣服。這就是我看待與使用金錢的習慣——能長久產生效益的花費,才是我付得起的價錢。
裝修房子的時候也一樣,窗戶、淋浴室的骨架、泥作這些基礎的東西必須“萬年久遠”,所以就用掉預算中最大的部分,其餘裝飾性的東西,我信任的是自己的眼光,完全沒有價值協調的負擔。
那套杯子沒有買成的半年後,我在台灣一個餐具賣場的地上看到一個盤子,標價貼的是一個十五元,我真是大吃一驚,因為在我看來,它非常美。我喜歡皇家哥本哈根的餐具,是受那藍白圖案的吸引,眼前這個盤子的顏色對我來說也引起同樣的歡喜,又是那麽迷人的價錢,我為什麽要在意它的品牌?所以,我買了十五個,在人最多的時候盛茶點用。它在生活中對我們有非常好的貢獻。
價值的認定當然也是左右購買的因素。有個碗擺在鶯歌的路邊,一個五十元。但在我的眼中,它美極了。用來裝茶泡飯或小蓋飯,再好也不過,遠遠超過五十元所標示的價值,或某些以品牌為訴求的高價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