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家族慈善指南

第四節 慈善信托的設立、管理和運營

一、慈善信托的設立

慈善信托的設立過程相對複雜。宏觀上需要進行全方位、多角度、係統性分析,確定家族慈善的願景、定位、使命、目標的同時需考慮如何與家族、企業相互結合產生協同效應。在微觀上需要考慮各種因素,如信托機構、信托當事人、信托財產、權利義務、利益分配等問題。本節將對慈善信托設立、管理運營、終止清算等內容及注意事項進行係統介紹:

1.確定願景、定位、目標

如果委托人有意願奉獻社會、從事公益慈善事業,首先應當進行自我梳理或與家族成員共同探討,理清家族從事公益慈善的意願、定位和動因。這一環節非常重要,不同的願景、需求、目標將會直接影響到家族慈善事業動力性、可持續性、頂層結構設計、業務模式、社會影響、企業發展等諸多要素和內容。

一般而言,家族慈善的動因包括:價值觀、人生經曆、社會認同、踐行承諾、宗教信仰、財務投資、遺產規劃、風險管理、家族紀念與傳統、代際傳承、企業發展等等。在明確動因、需求之後,委托人還可思考希望從事慈善活動的領域、捐贈的資產類別、資產規模等問題。

2.初步籌劃、達成意向

設立慈善信托是一項極其專業的事務,需要借助專業機構的規劃、設計和輔助服務。如果委托人自己有專業的顧問團隊(如家族辦公室),可以與專業顧問團隊進行溝通,進行初步籌劃。如果沒有顧問團隊,委托人可以向私人銀行、信托機構、基金會、慈善谘詢機構、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進行谘詢(建議選擇有品牌影響力、實操經驗豐富的專業機構),表達自身的慈善需求,了解慈善、投資、法律、稅務、企業、財務等各個方麵的信息,了解服務機構的勝任能力與合作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