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當前資金市場情況看,發行股票、債券是企業募集資金的快速有效的方式。公司經理要想為企業創造更多的財富,就要了解證券法;熟悉債券、股票發行、交易中的規則;懂得合法交易。
6.1 證券法概述
什麽是證券
證券是證明持有者享有一定權益的憑證的通稱,是用來證明持有者按其所載取得相應權益的憑證。
就總體而言,證券可以分為兩大類,即無價證券和有價證券。無價證券指證券本身不能是其持有者取得收入的憑證,如購物優惠券、儲蓄卡、郵票、印花等;有價證券是指具有一定的票麵金額,是其持有者取得一定所有權或者債權的證書,如股票、債券、金融票據等。有價證券又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有價證券包括商品證券、貨幣證券和資本證券。商品證券主要包括提單、倉單等,受商品交易法調整;貨幣證券主要包括匯票、本票和支票,受票據法的調整。狹義的有價證券主要是指資本證券,受證券法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所規範的證券就是狹義的證券,即包括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但不包括政府債券。
什麽是證券法
1.證券法的出台
在我國,廣義的《證券法》是調整證券活動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外,還包括調整證券關係的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如《公司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等。狹義的證券法即指證券法典,僅指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第六次常委會上審議通過,並於199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998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在第九屆全國人大第六次常委會上審議通過,並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曆時八年,經多次審議、幾易其稿,我國證券市場終於有了第一部基本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