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漢一夢

2.5“酷吏”王尊

王尊,字子贛,涿郡高陽縣(河北高陽縣東舊城)人,年幼的時候父親就死了,所以跟著叔叔生活在一起。

王尊的叔叔家在當地是大富之家,但對王尊卻非常的刻薄,告訴他要想有飯吃就必須通過自己的勞動才可以。

所以,叔叔便讓王尊為他們放羊,這樣才肯給王尊一些飯食。

可王尊呢,並沒有因此而生氣,亦或者自暴自棄,而是將叔叔孩子們不讀的書偷偷的偷了出來,利用放羊的時間看書學習,並著重學習法律和曆史書籍。

到十三歲的時候,王尊感覺自己已經擁有相當的知識,不必再跟著叔叔生活了。於是,王尊告別叔叔,前往官府請求做一名小吏。

當時的官老爺見王尊生的乖巧,又對法律十分精通,再加上當時監獄中又缺人,便讓王尊在監獄中做了一名小吏。

幾年以後,因為王尊幹的特別好,所以被推薦到太守府。太守隨便問了王尊一些施行詔令條文的問題,王尊一一對答,不但一點錯誤沒有,還行雲流水,沒有半點兒卡頓。

太守為他的才能所驚訝,便任命他為書佐,兼管郡裏的監獄事物。

大概又過了幾年,王尊的心態悄悄的發生了變化。他認為,一個人光精通法律和曆史還不行,還要精通比較流行的《尚書》和《論語》,這樣才能有機會成為真正的大官。

於是,王尊以有病為由,暫時辭去了現在的官職,拜郡中大文學為師,學通了《尚書》和《論語》。

大概在公元前四十八年——四十四年的時候,太守對王尊徹底信賴,便上表推薦王尊為虢縣縣令(陝西寶雞),並同時代理槐裏縣(陝西興平縣東南)、美陽縣(陝西武功縣)的縣令。

可以說,此時的王尊已經是一人兼任三縣之長了。那他能幹的過來嗎?

答案是能!

因為王尊有一個相當好用的手段,那就是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