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父母即使日思夜盼孩子們快快長大、彼此之間的衝突盡早結束,也不能改變一個事實,那就是衝突會始終伴隨著兩個孩子的成長。即便成年後,兩個孩子之間也會偶爾發生衝突。正如人們常說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實際上,有人的地方就有衝突,更何況要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而且要親密相處、彼此共享很多的兄弟姐妹呢?又因為孩子的心智發育不完善,人生經驗缺乏,所以他們的包容度和忍耐力都很低。這也直接導致孩子之間更容易頻繁地發生衝突。細心的父母會發現,若兩個孩子年齡相差懸殊,且其中有一個孩子是繈褓中的嬰兒或者是低年齡階段的幼兒的話,孩子間的衝突會較少發生。但是,如果兩個孩子年紀相仿,都在經曆同一個身心發展階段,則他們之間發生衝突的次數就會比較多。這是因為,當兩個孩子年紀相仿時,他們的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很相似,例如,一個三歲一個四歲的倆兄弟同時處於自我意識覺醒階段,處於人生中的第一個叛逆期,隨著不斷地成長,他們會共同進入人生中的第二個叛逆期(6~8歲)以及青春叛逆期。這就像是兩個快速運行的小行星,一旦發生撞擊就會驚天動地。反之,如果兄弟倆一個是嬰兒、一個已經十歲,那麽,十歲的老大很少會和嬰兒發生衝突,頂多因為老二的到來導致父母精力分散而覺得內心不平衡而已。這是情緒問題,需要疏導,卻不至於真刀真槍地幹架。等到嬰兒漸漸長大,進入幼兒叛逆期,老大已經進入青春期,所以,盡管他們各有各的問題,卻並不會發生大碰撞。當然,隨著年齡的增長,老大更加懂事,也會愛護弟弟妹妹,這也有效緩解了衝突。
但是,這也隻是緩解而已,在二孩家庭中,衝突絕不會不存在。這一切,要從兒童早期教育說起。作為偉大的教育家,特維克·史密斯教授曾經說過,孩子們解決爭端、不斷學習,正是從卷入爭端正式開始的。例如,孩子隻有經曆被集體排斥,才能學會如何融入集體;隻有被集體中的強勢者強迫時,才會想方設法地增強自己的人際力量;隻有在想玩一個遊戲卻不被先加入的人允許時,才會絞盡腦汁地去說服他人。但是,這樣的學習過程需要一個條件,那就是父母不要過度參與其中,而要讓孩子在具體的情境中主動自發地去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