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容許我說一說這篇小說的創作意圖和過程。
前者浪漫感人,後者曲折漫長。
這篇小說是為了我生命中出現過的、愛過的兩個女人所寫。我一寫就停不下來,寫了16萬字。
世人皆知徐誌摩情詩寫得好,擅長給心愛的姑娘寫情詩,但他應該沒給心愛的姑娘寫過16萬字的長篇小說。
所以,我可以覺得自己比徐誌摩更厲害、更深情嗎?
因為我不僅給心愛的姑娘寫情詩,而且還寫小說,並完美地合二為一。至少我這樣認為。
希望徐誌摩情聖地下有知,雖含恨但別怪我。
小說裏的兩個姑娘一個叫王寧,一個叫小豬(網名),用的都是真實稱呼。而男主“我”用的也是真名,即我自己的姓名:王斌。
因為用第一人稱寫代入感會強,而我又是為心愛的女人寫,感情自然更充沛,再加上我用真名,這樣也許會讓人覺得我在寫自傳,其實不然。
因為無論我敘述的口吻還是寫作的技巧,都符合小說的特點。
換言之,小說的主角起什麽名字,並不改變小說的本質。
所以我全用真名,這樣才能真正說明這篇小說是我為愛而寫。
太深情了!
徐誌摩前輩若地下有知,怕也會為我起立鼓掌十分鍾吧?
至於內容是不是也深情得讓人感動,甚至讓情聖徐誌摩汗顏,我隻能說:請你相信,一個視愛情為生命,卻被愛情無情地打擊過n次的人,寫出來的愛情小說一定是深刻、感人和催人淚下的。
但光感人和深刻還不行,為了不沉悶,我還得把故事寫得生動、有趣、睿智,寫得讓人臉紅心跳,讓人血脈僨張……
請原諒我,不能提前透漏內容。因為你知道,一個絕色美人如果直接脫光站在你麵前,那就沒意思了。她應該先穿好衣服,並戴上麵紗,身姿優美紅唇微露,等著你去一層一層、一點一點撥開她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