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學祖師王守仁
王守仁(1472—1529年),字伯安,浙江餘姚人,號陽明,曾隱居紹興陽明洞中,世稱陽明先生。王守仁28歲中進士,曆任知縣、刑部主事、兵部主事、吏部主事、左僉都禦史、南京兵部尚書,卒於嘉靖七年十一月(1529年1月),諡文成。
王守仁在學術上發展了主觀唯心主義的理學,和南宋陸九淵合稱陸王學派,與程(程顥、程頤)朱(熹)學派並立,其學說比程朱理學空談“天理性命”更簡單易行,被統治者譽為“學達天人,才兼文武”的“真儒”。
王守仁認為,“心是天地萬物之主”,“心即理,心外無理,心外無物”,以為“良知”即天理,“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確立了心學理論體係,提出“知行合一”,認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之,真切篤實處便是行”,“一念發動處,便即是行了”。他倡導道德意識與道德行為的統一,強調“言行一致”“篤實躬行”。心學的最終完成是“致良知”說。
王守仁的主觀唯心主義思想形象地體現在與朋友的一番對話中。一次,王守仁和他的朋友出去遊玩,朋友指著山中的花樹問他:“你說‘天下無心外之物’,此樹在山中自開自落,與我心也有關聯嗎?”王守仁回答說:“你沒有看到此花時,此花與你的心同歸於寂,你看到花時,則花的顏色也鮮亮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王守仁認為心是萬事萬物的根本,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心的產物。“此花不在你的心外”,典型地說明了他的主觀唯心主義哲學觀點。
在政治思想方麵,王守仁以“存天理,滅人欲”原則為指導,要求“行法以振威”。他強調刑罰是“德治教化”的保障,“果有頑梗強橫,不服政化者”,就一定要“即行擒拿,治以軍法,毋庸縱盜,益長刁頑”。同時強調要以體現為封建禮義的“良知”治心,德刑並用,寬猛兼施,做到既“破山中賊”,又“破心中賊”。他主張明“賞罰”以提高統治效力,行德治禮教以預防“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