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特務機關:廠衛
明朝政治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恐怖政治,而恐怖政治的代言人就是錦衣衛與東西廠,合稱“廠衛”。在皇帝的直接指揮下,廠衛特務無所不至,上起公侯貴戚,下至民間百姓,都是他們刺探的對象。廠衛特務依仗權勢,無惡不作,所用的刑具有特製的大枷、夾棍,刑罰有斷脊、墮指、刺心、紅繡鞋(以燒紅的鐵烙腳)等,慘無人道。
錦衣衛,全稱錦衣衛都指揮使司,設立於洪武十五年(1382年),原來為護衛皇宮的親軍,掌管皇帝出入儀仗。朱元璋為了加強統治,特令錦衣衛偵查“不軌妖言”,兼管刑獄,握有巡察、緝捕的特權,可不經外廷司法機關和任何法律手續,逮捕拷訊官民,以至於錦衣衛逐漸演變成為由皇帝控製的特務機關,錦衣衛的最高長官為指揮使,由近臣或外戚擔任。
錦衣衛下設南鎮撫司和北鎮撫司,南鎮撫司掌管本衛的法紀、軍紀,北鎮撫司“專理詔獄”,直接奉皇帝之命查辦各種案件,是錦衣衛的核心。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為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奸任務時,被稱為“緹騎”。緹騎的數量,最少時上千人,最多時達六萬之眾。
錦衣衛使用特務手段任意緝捕、審訊臣民,在嚴刑逼供下製造了許多冤假錯案。
據史書記載,明初大臣錢宰罷朝之後回到家中,因為當天起早去趕早朝,便即興吟詩:“四鼓咚咚起著衣,午門朝見尚嫌遲。何時遂得田園樂,睡到人間飯熟時。”第二天上朝時,明太祖就對他說:“昨天作得好詩,不過我並沒有‘嫌’你遲呀!為什麽不用‘憂’字呢!”錢宰一聽,頓時一身冷汗,磕頭如搗蒜。大學士宋濂有一次在家宴請賓客。朱元璋隨即就知道客人是誰、吃了什麽菜、喝了什麽酒,甚至主客的位置都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