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平時服避孕藥的婦女如果想懷孕,最好在停服避孕藥6個月後懷孕才好。原因如下:
(1)口服避孕藥為激素類避孕藥,其作用比天然性激素強若幹倍。如1號短效避孕藥含炔雌醇與炔諾酮,前者的生理效能是人體內產生的雌激素乙烯雌酚的10~20倍;後者的生理效能是人體內產生的孕激素黃體酮的4~8倍。如果停了避孕藥就懷孕,將會造成下一代的某些缺陷。
(2)口服避孕藥的吸收代謝時間較長。口服避孕藥經腸道進入體內,在肝髒代謝儲存。體內殘留的避孕藥在停藥後需經6個月才能完全排出體外。停藥後的6個月內,盡管體內藥物濃度已不能產生避孕作用,但對胎兒仍有不良影響。
因此,在停服避孕藥後6個月內懷孕,有產生畸形兒的可能。正確的方法是在計劃懷孕時間以前6個月停止服用避孕藥,待體內存留的避孕藥完全排出體外後再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