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間常見的皮膚病有以下幾種:
(1)皮膚瘙癢症
表現為皮膚瘙癢不適,通常無需治療;
(2)妊娠癢疹
多發生於孕3~4個月,表現為軀幹上部、四肢等處出現散在、綠豆大小結節或丘疹,伴劇癢,夜間尤甚。在產後3周內皮疹可消退;
(3)妊娠皰疹
多見於孕4~5個月,表現為四肢、手足、頭部出現紅斑、水皰,皰破後結痂,伴有發熱及劇烈瘙癢,可根據病情,予抗組織胺藥物治療;
(4)妊娠多形疹
大多於孕35~40周出現,表現為在腹部妊娠紋處出現斑塊、多環狀疹塊或水皰,通常無需特殊治療,對症處理即可;
(5)皰疹樣膿皰病
多見於妊娠後3個月,表現為成群小膿皰,周圍有紅暈,排列成環狀,皰破後結痂,新膿皰反複出現,有時可致敗血症,需及時就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