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到單位,順豐小哥就將一大束鮮花塞到我手裏,花體玲瓏,花色斑斕,花容端莊,花香清幽。
我看到的一瞬間,天呐,嚇我一大跳!
我第一反應是:“哪位帥哥幹的?七夕前夕,這是要幹嗎?難道暗戀我了!”然後,我激動的心髒撲通撲通加速顫抖近半個小時。
我激動,是因為我都這把年紀了,還有人暗戀我,真是老天有眼。還是同事清醒,一個個莫不說是汪某人送的。
汪某人?汪某人會給我送花?今天又不是愚人節!
這輩子,若汪某人再送我一束花,別說豬會上樹,肯定都能飛上天了。
莫說汪某人的骨子裏壓根沒有給女人送花這種氣質,就算他送,我還不幹呢!買花,多破費,錢必須省下來給我買衣服才對。
汪某人的確給我送過“玫瑰花”。還是五年前。那天也是七夕。當時我一邊在研究生院讀書,一邊在一家司法考試輔導中心做兼職老師;彼時,汪某人已在回龍觀上班兩年。那個時候,我和汪某人不但繼續著一段不成熟的愛情,更是進行著一段不成熟的生活。因為不成熟,故時不時就鬧小情緒。
那年七夕前,不知因為何事我跟汪某人又慪氣了,故在學校接連住了四五天。當時堅持不回汪某人那裏,就是想告訴他我可不是什麽非要回家不可的女人,小月河畔才是我最踏實的港灣呢。後來又決定回去一趟,也並非怒氣已消,而是感到那種不成熟的小女孩脾氣已經不適合我了,暗自告訴自己要理性安排生活,以免生出不必要的麻煩,故下班時間一到,我就飛也似的乘上開往回龍觀的地鐵。
那時,若上的是晚班,每次下班到回龍觀就十點多了,每次汪某人都會來地鐵站接我,偶或間因有事在身不能接我,我就很失落。那天因是七夕前夜,故我斷定汪某人定然會早早地在出站口翹首等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