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精明人辦事的135個小技巧

110、麵對上司矛盾要互不得罪

當上司之間出現矛盾時,最好對他們誰者不得罪。

領導和領導之間,頂頭上司和間接領導之間,有些工作上的矛盾是正常現象。如果你在這些矛盾衝突中,隻對一方負責,就未免患了“近視眼”,這是典型的“短期行為”。

上司之間常常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矛盾和衝突,在這種情況下,當下屬的可就犯難了。有時你和這位上司親密一點,又怕惹惱了另一位上司;你要與另一位上司接觸多一點,又怕開罪這一位,總之,這種狀況使得下屬左右為難。特別是那些在工作中不得不經常與領導打交道的人,更是不便開展工作,在這種情況下,最好保持中立的態度,從而盡量做到左右逢源,兩邊都不得罪。

一般而言,采取中立的態度是可取的。也就是說,跟誰都不過分密切。或者說,完全從一種純工作的角度著想,沒事盡量少與上司們打交道。特別要注意不讓其中一個上司認為你是另一個上司的人。

但是,在現實的工作中,想要完全采取這樣一種純粹中立的工作方式往往是比較困難的。這裏有這樣幾種情況。其一,可能你過去就與某一位上司關係比較好,來往也比較多。後來,新的上司來了之後,與已經在位的上司發生矛盾。此時,你就不好辦了。因為,如果你還是采取一種中立的態度,在客觀上等於是與原上司疏遠了。這樣,他很可能會認為你是不值得信任的,從而對你產生種種看法。其二,有些上司們在彼此發生衝突的情況下,都想拉攏一些人,建立自己的隊伍,他往往會在周圍的人中間選擇他認為信得過的人。當他找到你的時候,可你又以一種中間人的態度對待他,由此也可能會產生不好的後果。其三,兩邊不得罪,都往往會形成兩邊都得罪的結果。特別是在一些有直接利害衝突的事情上,你如果完全采取一種與我無關的態度,實際上等於是放棄了機會,也使得上司們都不喜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