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汪娜疲於應對父母的糾纏,開始來的時候,汪娜雖然震驚,但內心確實很高興,拉著父母去逛街買東西,一買就是幾萬一買就是幾萬。
甚至為了照顧父母,上班遲到早退也是常事。
經常從汪娜手中搞錢,小則五六千,大則兩三萬,汪娜也是覺得自己現在有點小本事能掙點錢了,是該孝敬父母,硬是沒有一句抱怨。
可是後來一次意外,汪娜發現給父母買的手表衣服這些東西全都不見了,詳細詢問才得知,原來父母覺得這些東西他們用不上,又拿去退了,換了現金。
好,換了現金也就罷了。
汪娜問父母換來錢去那了,父母卻支支吾吾半天說不出個所以然,後來趁著父母外出跟著,發現兩人竟然染上了賭癮,錢全都送進麻將館了。
汪娜當場氣的要死,這些錢可都是她在外邊幸苦工作,低聲下氣拿尊嚴換來的,卻被父母如此揮霍,於是發誓再也不給他們一分錢了,吃住都可以,但就是不給錢了。
可汪娜父母指著汪娜發財呢,哪裏肯輕易放過她,直接就纏著汪娜要錢,汪娜連正常接電話都要躲在廁所裏,就這樣,父母還拚命敲門要她出來給錢花。
汪娜堅決不給,父母堅決要,兩方僵持不下,後來父母強行把手機給奪走,還不讓汪娜上班了,除非汪娜答應給錢用。
汪伯父說:“娜娜,不是老爸說你,你發財了就忘記你老爸老媽了,你忘記當年咱們是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帶大的,還供你讀書上學,沒有我們,哪有你今天的體麵的生活。
你住這麽大房子,不可能才這點存款吧,我打聽了的,愛情公寓的房子可要800萬一套,你能住的起這麽貴的房子,手裏沒錢,爸爸不信啊。”
“媽也不信,你告訴媽,是不是家裏還有小金庫,藏哪了!?”王伯母循循善誘,像個誘騙小孩子壓歲錢的大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