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這話,林浩恨不得以身相許。
被趙婉君這等姿色的女人養著,就算那個男人真是被包養的,那也沒理由不幸福。
不過還是委婉拒絕道:“就你那點工資,還是留著自己花吧,真花起錢來,我自己都怕。”
這絕對是句大實話。諸如收購陳家,或者十大世家那些產業,林浩是沒什麽興趣的,太小打小鬧了,說出去都覺得丟臉,最起碼也要搞春風如意樓和煙雨閣那種大型商會才有排麵……
至於從拔奎那兒搶個把會所來經營,完全是一時興起,想玩就玩了,跟錢沒什麽太大關係。
主要是想找個借口,他日蘇菲跟趙婉君提起他去那兒風流快活的茬,他完全可以說成體驗,結果滿意服務態度,於是就這麽把自己變成了醉生夢死的老板,嗯,就這麽簡單。
而趙婉君一聽林浩這這麽,自然很不滿意,好歹她是趙氏集團現任總裁,掌管1600億流動資金,這還不包括集團市值,一年到頭,亂七八糟的收入加起來,怎麽著都有一個億。
可這家夥居然說……就那點工資?
這得有多難養!?
隻是,一想到林浩動輒給趙氏集團拉來幾百億的投資,趙婉君也就釋然了。
確實,她還停留在幾百萬,幾千萬,幾個億,十幾個億的數額,眼界和格局跟林浩比起來還差很遠,就是跟楚雨涵那種白富美比,也還存在一定的差距,換做是她,別說三百億,就是拿出三十億去投資一家快要倒閉的公司,她也做不到楚雨涵那般,連眉頭都不皺一下。
“既然如此,以後你養我吧!”趙婉君以退為進,你不是能耐大嘛,不是瞧不起我嗎,那我做花瓶好了。當然隻是沒意識的撒嬌。
“行啊!”林浩想都沒想就答應了,男人有本事,就該讓他的女人活得輕鬆一點。隻要他願意,就算她什麽都不做成天隻知道花錢,又怎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