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敢。”林峰笑道:“你是龍城第1家族的第一小姐,我不過是一個臨時工而已,我不敢惹。”
“切!什麽臨時工?是你喜歡甜甜罷了。”明珠笑道。
想到甜甜,明珠忽然有了一個主意!
她笑圃如花,兩頰桃紅,為自己的聰明而高興。
林峰鄭重其事地說道:“有件事我得告訴你,我有孩子了,甜甜是我女兒。”
“我知道,你不是在方瓊家裏幫忙的嗎??”明珠一雙美眸看著林峰問道。
明珠沒好意思說“家庭婦男”4個字,她覺得那是對林峰的侮辱。
愛他,舍不得他受到委屈。
林峰低頭想一想,然後鄭重其事地對明珠說道:“甜甜,她是我的親生女兒。”
明珠拄著香腮凝望著林峰。
她已經撒開網做過調查,沒有任何證據表明,甜甜是林峰的孩子。
在明珠看來,林峰就是因為和甜甜相處日久,和孩子產生了真摯的感情,拿甜甜當親女。
這說明,林峰是個非常重感情的人呢,明珠反而在心裏麵非常喜歡。
“我也很喜歡甜甜,沒關係的。”明珠已經打聽明白了,自然就沒有顧慮的。
林峰看著納蘭明珠又說到:“我是甜甜的爸爸,而瓊姐是甜甜的媽媽,我們一家人現在相處得非常和睦。”
林峰覺得話說到這個份上,明珠應該已經明白個八九不離十了,不用非得說得那麽透。
都是讀書人,能夠理解裏麵所包含的意思。
豈料納蘭明珠說道:“沒關係,隻要你一天不結婚,我就有權利追求你。一家有男百家求嘛,誰也擋不住我!”
這讓林峰簡直毫無辦法,因為他和方瓊真的沒有婚姻,他愛方瓊,但是他又不敢說出來。
因為一旦說出來,傳到方瓊的耳朵裏,後果可能非常難料。
方瓊一旦惱將起來,把他趕走也是分分鍾的事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