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眉山見冉清對梁叛的稱呼已經既不稱其名,也不稱其字,隻用了個“他”來代稱,心裏便覺酸酸的。
索性把心一橫,說道:“我聽說,梁捕快曾經同一位船妓廝混,而且勒索商戶、收受錢財,人品上未免……”
李眉山是實在說不下去了。
他甚至很後悔自己說出了這樣的話。
這樣說不但會讓冉清瞧不起他,就連他自己也很瞧不起自己。
這不是君子所為。
果然,他看到冉清的臉上掛著一抹譏諷的笑意,這是在笑自己虛偽?
李眉山閉了嘴不再說了,他相信自己已經說得夠多了,冉清是個無比聰慧的女子,她應當知道該如何做。
但是萬一她不知道呢?
李眉山當然想娶冉清,而且這已經得到雙方父母之命了,可以說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雖然說他家裏對冉清並不十分滿意,一方麵是因為冉清的年齡偏大,已經二十三歲了,再一方麵,冉清是庶出。
李家認為,如果冉家丫頭要嫁給李眉山的話,合該做妾。
即便李眉山再喜歡這個冉家丫頭,也要先明媒正娶一個高門嫡女的夫人回來,然後再把冉清接進門。
這不能說李家人的思想有甚麽問題,因為這個時代價值觀的框架如此。
但是李眉山絕不肯這麽做,因為他太知道冉清了,如果是這種安排,她是絕不肯嫁的。
昨天收到家書,媒人已經擇了三個成婚的吉日,要問問他自己的意見。
最近的一個日子是五月十六,大吉。
跟著是六月底,諸事皆宜的。
再往後找就得進十月了,十月初四,也是個日子,但是李眉山在收到信的第一時間,就將這個日期給否了。
原因很簡單——他不願意再等半年的時間。
特別是在大報恩寺看到冉清和那個姓梁的捕快,穿著同樣的衣服,梳著同樣的道髻,宛如一對同修眷侶出現在他的麵前,手握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的李眉山,也感到了一絲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