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億美金,我便同意將一橋版權庫賣給你。”
這是底價了。
李樹鵬卻搖了搖頭:“1500萬美金,這已經是最有誠意的報價了。”
堀內丸惠剛要拒絕。
李樹鵬卻道:“樂士願意和一橋出版集團達成合作,產品包裝打上動漫形象,樂士願意付給一橋出版集團版權費。”
“能有多少?”
“每年都會有十億美金開外的版稅。”
嘶!
堀內丸惠倒吸一口冷氣。
注意,是每年。
“能提前支付嗎?”堀內丸惠是個謹慎的商人,不會被狂喜衝暈頭腦。
“堀內君,那你給漫畫家的稿費,提前支付了嗎?”
李樹鵬反問。
當然沒有了,堀內丸惠苦笑。
“支付要按國際慣例走,我們可以簽訂為期三年的授權合同。”李樹鵬道。
“那我們就達成戰略合作。”堀內丸惠十分興奮。
簽合同也行啊。
堀內丸惠掉坑裏了。
簽合同可以不執行啊,就是說,樂士並沒有使用一橋出版集團的漫畫形象,為什麽要付錢呢?
“那授權問題……”
“好吧,一橋出版集團願意將版權庫的華夏版權出售給樂士。”堀內丸惠終究還是被每年十億美金給動搖了。
“那兩份協議一起簽。”
“太好了。”
樂士和一橋出版集團和講談社達成協議。
樂士以1500萬美金的價格,購入一橋出版集團和講談社擁有全部的華夏版權。
當然了,樂士會兌換成日幣,進行支付。
“賺大發了!”
二十一世紀什麽最值錢!
知識版權!
而樂士擁有日漫四大社的全部華夏版權,未來就非常值錢了。
但是!
樂士買下版權庫,不是為了躺賺。
而是培養國內漫畫家。
當樂士把這些版權翻譯過來,給漫畫家詳細拆解,幫助漫畫家快速成長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