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鍾後,姚天依找到了一張舊報紙!
日期是十八年前的十月三號。
上麵寫著這個大劇院於十八年前建造,當時在整個城市引起了轟動,畢竟這是本市第一個大劇院!
第一次演出就座無虛席,而且還上了本市的新聞頭條。
然而好景不長,很快,就有人舉報大劇院的建造有問題,而且當時的負責人還吃了開發商以及供貨商的賄賂,以次充好,尤其是隔音問題,根本達不到預想的結果。
於是有五個人就聯名舉報了那個負責人。
很快,負責人被抓起來問責,細問之下才知道,負責人竟然一共貪汙了三千六百多萬!
這在十八年前可是一筆常人無法想象的巨款,當時國內人均年收入才幾千出頭。
三千六百多萬足以判他無期徒刑!
然而禍不單行,在負責人羈押期間,又被查出他與二十二年前的一樁謀殺案有關。
報紙上隻有這些線索,不過姚天依覺得應該還有其他的報紙。
果不其然,在另一側尋找線索的邱東爾同樣找到了一張舊報紙。
日期卻是同年十二月三十號。
上麵有一篇新聞引起了他的注意力。
優秀大劇院的負責人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他急忙往下看去。
新聞上記載負責人因為貪汙罪以及殺人罪,被判死刑,所貪汙錢款全部充公,而那幾位舉報人因為舉報有功,每個人獎勵十萬塊!
十萬塊,那可是普通人家一二十年的收入了!
一時間,五個舉報人一躍成為了市裏的有錢人!
負責人隻留下一對妻兒。
整天以乞討度日。
邱東爾皺了皺眉,這……算是有用線索嗎?
算了,不管有沒有用,先拿著再說。
很快,二十多分鍾過去了,馬天臨看到其他三人都有一些發現,於是就讓他們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