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剛想到這裏,視線又不由得看了一旁的江歌和趙梓龍二人一眼。
如果 真要是不帶他玩,他隻要在中間搗點小亂,江歌和趙梓龍想賺錢就比較麻煩了。
雖然雙方達成了協議,不過事情當然不會這麽草率的就成了。
趙梓龍還是提議再成立一家公司,三人合股,江歌出五千萬,趙梓龍出四千萬,王文剛出一千萬,湊足一個億的注冊資金。
這家公司是用來專門收購明月鄉周圍的荒地,到時候王文剛出麵和鄉政府談,江歌他們就退居幕後操縱即可。
而江歌現在手頭上也隻剩餘了一個億資金,這筆錢是公司公司的錢,趙梓龍再拿出手頭上的一千萬意思一下,兩人繼續用之前成立的那家公司去收購第二塊地皮。
買地並不是一次性就要付齊全部款項的,前期一個億拿下一塊地應該是完全足夠了。
到時候等明月鄉的這塊地被拿下後,這塊地當中出資的五千萬全是江歌私人的錢,以後也好分賬。
再說了,明月鄉的地應該是最好的一塊地皮,能多賺一點也不錯,畢竟人都是有私心的。
和王文剛大致談妥了這些,江歌和趙梓龍出了王文剛的房間。
剛好王文剛的那幾個同伴也出門了,見江歌二人從王文剛的房間出來,幾人都有些奇怪。
不過江歌和趙梓龍也懶得和他們說什麽,點了點頭就下了樓。
這次他們算的是王文剛的股份,至於王文剛和他的幾個朋友怎麽分,那就不關江歌他們的事了。
哪怕事後王文剛賴賬,江歌也不會多出一分錢。
……
下了樓,江歌有些好奇道:“你剛剛非要成立個新公司幹什麽?還特意的讓王文剛負責去拿地,是不是又想搞什麽事情了?
其實要是按照江歌的想法,王文剛出錢就行了,他們也不指望王文剛幫上什麽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