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憐新近從南方回來,因為她父親剛去世,遺下很多財產給她幾位兄妹。她分得幾萬元現款和一所房子。那房子很寬,是她小時跟著父親居住過底。很多可記念的交際會,都在那裏舉行過,所以她寧願少得五萬元,也要向她哥哥換那房子。她底丈夫樸君,在南方一個縣裏底教育機關當一份小差事,所得薪俸雖不很夠用,幸賴祖宗給他留下一點產業,還可以勉強度過日子。
自從加多憐沾著新法律底利益,得了父親這筆遺產,她便嫌樸君所住底地方閉塞簡陋,沒有公園、戲院,沒有舞場,也沒有夠得上與她交遊底人物。在窮鄉僻壤裏,她在外洋十年間所學底種種自然沒有施展底地方。她所受底教育使她要求都市底物質生活,喜歡外國器用,羨慕西洋人底性情。她底名字原來叫作黃家蘭,但是偏要譯成英國音義,叫加多憐伊羅。由此可知她底崇拜西方底程度。這次決心離開她丈夫,為底要恢複她底都市生活。她把那舊房子修改成中西混合的形式,想等到布置停當才為樸君在本城運動一官半職,希望能夠在這裏長住下去。
她住底正房已經布置好了。現在正計劃著一個遊泳池,要將西花園那五間祖祠來改造。兩間暗間改作更衣室,把神龕挪進來,改作放首飾、衣服和其他細軟底櫃子。三間明間改作池子。瓦匠已經把所有的神主都取出來放在一邊。還有許多人在那裏,搬神龕底搬神龕,起磚底起磚,掘土底掘土,已經工作了好些時,她才來看看。她走到房門口,便大聲嚷:“李媽,來把這些神主拿走。”
李媽是個三十歲左右底少婦,長得還不醜,是她父親用過底人。她問加多憐要把那些神主搬到哪裏去。加多憐說:“愛搬哪兒搬哪兒。現在不興拜祖先了,那是迷信。你拿到廚房當劈柴燒了罷。”她說:“這可造孽,從來就沒有人燒過神主,您還是挑一間空屋子把它們擱起來罷。或者送到大少爺那裏也比燒了強。”加多憐說:“大爺也不一定要它們。他若是要,早就該搬走。反正我是不要它們了,你要送到大少爺那裏就送去。若是他也不要,就隨你怎樣處置,燒了也成,埋了也成,賣了也成。那上頭底金,還可以值幾十塊,你要是把它們賣了,換幾件好衣服穿穿,不更好嗎?”她答應著,便把十幾座神主放在籃裏端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