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劇的武打是疾如旋風的,飛舞的衣巾,飛舞的飄帶,飛舞的刀槍,直到飛舞的鎧甲。一切都在旋轉,一切都能有加速度。連人物的翻跟頭,從前唱武戲的能翻三百六十度,現在往往就能翻五百四十度,等明天再努力,翻它一個七百二十度想來也不成問題。總之,武打的速度在提高,越來越快了。但如果變成了車**的車刀,或者變成航天器上火箭助推設備,那倒是“快”了,並且“快”到讓我們的眼睛無從發現了。如果真到了這種速度,我們也就看不到美了。然而作為藝術,美是第一位的與必須保持的。
非常慶幸,京劇舞台將“快”處理得很好。往往一段疾如旋風般的武打陡然結束,雙方把手裏的武器擺成一個姿勢,兩人麵對麵就靜止在那裏!一秒,兩秒,三秒……觀眾喘息著鼓掌,為他們剛才的疾風暴雨,也為自己剛才好一陣強忍著的心跳。等觀眾鼓掌鼓夠了,心跳恢複到正常標準,舞台又慢慢恢複了動態,鑼鼓敲起來,速度一點點加快,力度也一點點加大,人物也逐漸動作起來,於是雙方又重新開始了武打。但問題馬上產生:如果靜止的一方心中“使壞”,趁對方靜止的一刹那,掄起武器向對方偷襲,豈不是輕易就刺中對方的要害部位,從而結束戰鬥?非常可惜,戰鬥的雙方都遵守著古典的道德,盡管人物屬於不同的陣營,盡管人物的武藝也有高有低,但一旦進入戰鬥,就必須遵守最基本的法則,進行最誠實的戰鬥——如果我真打不過他,則我被他殺死,但我仍然是個誠實的人。這輩子武藝不行,下輩子拜一個名師,再爭取把下輩子的他殺死,以求報這輩子的仇——這可以是一種解釋。還可以有第二種解釋:我們演出的是古典藝術,古典藝術的法則就是動靜分明,動時力掃千鈞,靜時勝似處女。要拉開動靜間的距離,要承認動靜的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