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李鴻章家書

[釋讀與評點] 經方在京囑言多

李鴻章寫此信時,經方已在北京。信中言及“見醇邸問答節略,均甚妥晰”,可知經方已與醇親王奕譞(醇邸)見麵並有令李鴻章滿意的答問。李鴻章特別告誡經方,“借洋債事,都人以為厲禁,切勿與無知人談及,免叢謗議”,可見此事的敏感。而這時奕譞似已有了借款意向,雖“未言要借多少”,但有“欲不動正款籌還”的想法,在李鴻章看來這“說得太易”,難能做到。李鴻章又對張之洞任兩廣總督期間廣東的情況,給予“富名大著,實則多方搜剔,外強中幹”的評斷,說該省除闈姓捐稅“歲入數百萬外”,沒有其他能指望有保障的可支款項,又怎能靠它來撥還借款呢?在戶部不願借洋款、而醇親王則想先“擠問”張之洞的情況下,李鴻章在信中告訴經方,且待慶郡王奕劻(慶邸)等如何籌議,如果將來擬令經方聯係倫道嗬議借,則“須妥酌議答,或先電令陳季同與之議有眉目再回話,乃是穩著”。很明顯,在此問題上,李鴻章還是生怕李經方冒失涉局惹出麻煩。

信中計議在何處兌銀便宜劃算的事情,當是出於經方“指省”自用的需要。所謂“指省”(前邊信文中也出現過此詞),是捐納獲官職資格後,再出一筆費用,指定自己希望去的省份候補。所涉建言的胡雲楣,即安徽泗州(今泗縣)人氏胡燏棻(字雲楣),時在李鴻章屬下做事,嗣後升任廣西按察使,又為天津小站練兵的最早之人。而代為辦理的郝仲賡,為安徽懷寧人氏郝同箎(字仲賡),其先人為伶人,因好公益被特準後代參加科考,郝同箎得中進士,步入仕途,這時自有心投好於同省籍的權貴李鴻章。信中又告知經方“引見則不妨少遲”,問及許庚身(字星叔)等“別有位置否”,叫經方“且看機會再定”。這時許庚身是軍機大臣、總理衙門大臣、兵部尚書,當是很有用處的人物,“別有位置否”,當是詢問能否幫助安排合適位置的意思。至於經方在京要拜見的對象,李鴻章囑咐,“凡與我交情親密者,不妨先往拜,泛泛者宜少應酬,無益且恐有損”。總之,是強調與人交往要有選擇性,功利色彩明顯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