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李鴻章家書

[釋讀與評點] 老家之事付經方,朝中則為樵野慮

由此信中可知,從“昨已到京”的劉維賢(此人前有述及)口中,李鴻章得知合肥老家屋舍、享堂(祭堂)的修繕、維護需費等大概情況,並做出相關安排,教現居鄉的經方“正宜從長籌議”。所說到的“霍田”,當指在霍山縣的田莊,此處之外,其田莊還有多處,下文說到擬修的“桐城倉房”,便是涉及又一處田莊。李鴻章信中言及自己“終老京師”的打算,說在這裏費用緊張而“不複能顧家事”。所言其每年的“食用應酬萬餘金”,這可是個讓人咂舌的數字。盡管如此,李鴻章還是對“李樓小宅”特別關照,因為這是他所謂“百歲後棲神之所”,也就是死後“棲神”的地方,所以“勉籌修費六千餘金(銀兩)”修複,說其他就顧不過來了。顧不過來,心裏也全放不下。這不,信中又問及“桐城倉房何時動工”,囑咐經方“須派妥人經理”。

信中又說到經翊侄兒經張蔭桓(樵野)奏明“備資遊曆”,認為這恐怕沒有好處。隱意當是預感到張氏下場可憂,怕受牽涉。信中就說到他這個人“動止任意,朝廷頗不謂然”,日前又有人奏參,“雖未交查,殊沒意味”。所說他“現由萬庫屋回華”,“萬庫屋”當是加拿大的溫哥華,是位於太平洋東岸的港口城市,舊譯也有作“萬古閥”的。張蔭桓此番出洋,參加英國維多利亞女王在位六十年慶典之後,又去了法、德、俄、美等國,最後由溫哥華乘輪海路回國。信中還說到有人為李鴻章“發牢騷”,當是為其被拿掉要職和實權而表示不平,此老倒也會隨遇而安、聊以**,說“豈知中朝眾性難調,事甚難辦”,自己“轉以不得權為幸耳”。以“賦閑”為幸嗎?這當不是他真想要的狀態。他李中堂自信有本事,真的賦閑果能自安嗎?

[1] 此信原以《致李經方》為題,載“新全集”第36冊第191—192頁,時間標為“光緒二十四年七月十八日”,並注:“原稿無年代,所述家事係在光緒二十四年中,姑係於此。”年份疑誤,理由:1、信中說張蔭桓(樵野)“現由萬庫屋回華”是在光緒二十三年此時,二十四年他無出洋之事。2、信裏言及掌孫女夫婿“回南應試”,自是江南鄉試,這在光緒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則無。3、說信中所述“家事”在二十四年,似缺乏證據。故將該信時間改訂在光緒二十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