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尋求大規模決戰的戰局看,戰區進攻應把握下列幾點:
第一,進攻的最終目標是勝利。如果進攻者不具備物質力量方麵的優勢,就必須用精神方麵的優勢來彌補進攻作戰的不足;如果精神方麵的優勢也不具備,那就根本沒有理由發起進攻,即使發起進攻,也必將失敗。
第二,大膽和自信是進攻者的保護神。謹慎同防禦、大膽和自信同進攻具有更緊密的關係,彼此絕不可以分開。因為軍事行動不是課堂裏的數學演算,而是一種在實際戰火中,在血與火的搏鬥中,在黑暗的、至少是朦朦朧朧的領域中進行的活動,在這裏,必須相信那些最適合於達到目標的指揮官。防禦者在精神力量方麵表現得越軟弱,進攻者就應該越大膽,越強硬。
第三,交戰雙方主力的對決通常可以決定戰爭勝負。進攻者要取得勝利,就要使防禦者的主力同自己的主力作戰。進攻者必須去尋找通常已經占領陣地的防禦者。
第四,進攻的直接目標可以作為勝利的目的。進攻的目標通常隻有在可以取勝的情況下才有意義,所以在考慮進攻目標時永遠必須想著勝利。對進攻者來說,重要的不是單純達到進攻的目標,而是要作為一個勝利者達到目標。所以他進攻的方向不是指向進攻的目標本身,而是指向敵軍前往此一目標時的必經之路。進攻者要在敵軍到達目標之前打敗它,才可以取得更大的勝利效果。
第五,進攻者在尋求大規模決戰時絕不應該分割兵力。如果分散了兵力,大多隻能看作是進攻者不明情況而產生的錯誤,因此,進攻者隻能在可以保證各縱隊能夠同時參加作戰的正麵上前進。如果防禦者自己分散了兵力,進攻者就會從中得到更多的利益。
如果軍隊不得不分成幾路縱隊前進,也隻能是為了組織進攻中的戰術包圍,因為包圍形式對進攻來說很自然。但是這種包圍形式隻能是戰術性質的,因為在大規模戰鬥時進行戰略包圍完全是浪費兵力。隻有當進攻者十分強大,勝利的結局已毫無疑問時,才可以實施戰略包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