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目的對戰爭目標的影響
(一)一個國家不可能會真心地對待另一個國家
一個國家永遠不可能像對待自己的事情那樣認真對待另一個國家的事情。在其他國家有事時,它一般隻會派出一支數量較小的援軍;這支援軍如果失利,它也就認為自己已盡到了援助的責任,於是就會盡可能地尋找各種理由以便脫身。
國際政治中有一種慣例,就是加人攻守同盟的國家必須要承擔相互支援的義務。但是,一個國家並不因此就一定同另一個國家團結一致,同仇敵愾。它們並不考慮戰爭的對象是誰和敵人使用兵力的多少,隻是事先約定派出為數有限的軍隊,而把其餘軍事力量保留下來,以便將來能隨時根據政治上的特殊考慮靈活使用。在執行同盟義務時,同盟國並不以為他們與敵人已經處於真正的戰爭中。而且,這種觀念在運用時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甚至當兩個結盟國家與第三個國家真正進行交戰時,這兩個盟國也並不都會把第三國當作不可調和的仇敵,他們往往會像做生意似的行事。每一個國家都會依據自己可能冒的風險和可能獲得的利益投人部分軍隊作為股金,並表示在這次交易中除了這點股金外不會再承擔任何責任。同盟者一般隻按照事先的約定提供條約規定的少量援助,而把其餘的軍事力量保留起來,以備將來政治上的特殊需要。
同盟戰爭的這種表現非常普遍,出現這種態度的原因首先在於為理性所不齒的、純粹的外交習慣,也淵源於人類所具有的局限性和弱點。
(二)戰爭的政治原因對戰爭進程有較大影響
一個國家單獨對其他國家進行戰爭時,戰爭的政治原因對戰爭的進行具有很強的影響。
如果我們不希望敵人做出大的犧牲,就會對通過戰爭取得一個不大的等價物而感到滿足。敵人大致上也會有相同的考慮。一旦交戰雙方都感覺到自己的考慮不是很正確,發現自己比敵人衰弱,就會感覺到軍費不足、缺乏其他各種手段,也難以激發起部隊的精氣神,從而隻盡量應付,希望將來出現對他有益的事件。在這種情形下,戰爭中的相互作用,交戰雙方希望戰勝對方的競爭與**,暴烈性和無節製性,都消失在微弱的企圖所引起的停頓狀態中,雙方都不會冒著戰爭的危險進行活動。戰爭就好像一個久臥病床的人,會毫無生氣地勉強拖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