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戰爭論

第十八章 緊張與平靜

在大多數戰爭中,軍事行動總是會被或長或短的間歇所中斷,間歇和平靜的時間比緊張的戰鬥行動時間要長得多。

一、緊張和平靜狀態的含義

戰爭中的平靜狀態,就是在交戰時戰爭雙方都不積極,軍事行動過程中發生了間歇,或出現均勢。這是一種最廣義的均勢,不僅是指軍隊的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達成了均勢,還包括一切關係和利害在內的均勢。

戰爭中的緊張狀態,是指在交戰中戰爭雙方有一方另外抱有新的積極目的,並進行活動,哪怕隻是一些準備活動,而另一方也因此采取了相應的對策,雙方之間就會出現緊張。這種緊張狀態將持續到決戰結束時為止,也就是說,直到一方放棄自己的目標或者另一方作出讓步時為止。

在大規模決戰結束,戰爭雙方在對各自的力量都進行了調整之後,兩種狀態均可能出現:要麽出現平靜狀態,要麽出現新的緊張狀態、產生新的決戰。之後,會再度出現這兩種狀態中的一種。如此往複循環下去。

二、兩種狀態下的軍事活動及其結果

在平靜和均勢的狀態下,也許會有某些軍事活動,可能是很大的戰鬥,甚至是主力會戰,但它們隻是由於偶然的原因而不是由於能導致重大變化的活動引起。因而性質完全不同,產生的效果也往往不同。

在緊張狀態下,決戰總是具有更大的效果。這一方麵是因為此時人們的意誌能發揮更大的力量,環境的壓力會更大;另一方麵是因為戰爭雙方已經從各方麵準備好了大規模行動。這時的決戰猶如密封的火藥桶瞬間爆炸,而同樣規模的事件如果在平靜狀態中發生,就仿佛是散放著的火藥在緩緩燃燒。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同樣的戰爭措施在緊張狀態中比在平靜(均勢)狀態中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和更好的效果。這就要求統帥必須清楚地辨別這兩種狀態,並且能針對這兩種狀態合理地采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