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楓從魔瞳反饋回來的信息得知,肩膀上的小東西名叫尋寶鼠,天生對奇珍異寶有著敏銳的感知力,以尋寶而得名,鼻子是它最大的依仗。
“好家夥,我說怎麽看著像老鼠,原來真是一隻老鼠,尋寶、尋寶,好牛逼的能力,就是不知道真的假的。”林楓咂舌,這名字霸氣。
其實,小家夥能不能尋寶對他來說意義不大,他隻是單純的喜歡這個小家夥,沒有其它心思,不管它能不能尋寶都無所謂。
他把尋寶鼠放在掌心,目光真誠的看著它,微笑著說道:“既然你選擇跟著我,我給你取個名字吧。”
吱吱…
小家夥叫了兩聲,點點小腦袋。
“旺財?”林楓試探著說。
它腦袋搖的和撥浪鼓似的,黑珍珠似得小眼睛連翻白眼。
“不好聽呀,那叫鐵蛋?”
吱吱…
“還不行?”林楓無語,小家夥事還挺多,沉吟片刻道:“你全身金黃,又名尋寶,叫你元寶吧!”
吱吱…
聽到元寶這個名字,小家夥眼中一亮,和人類似得咧嘴一笑,不停點頭,竄到林楓肩膀上舔了舔他的臉,高興的小尾巴來回搖晃。
“元寶啊,你真能找到寶貝嗎?”
林楓一邊往古墓深處走,一邊和元寶聊天,這也是無奈之舉,他想原路返回,但有羅剛那個瘋子攔在中間,還是另尋出路吧,畢竟偌大的古墓,不可能沒有其它出口。
聽到主人的話,元寶急了,它雖然沒有戰鬥力,但尋寶的本事絕對天下無雙,這點毋庸置疑,就算林楓質疑也不行。
吱吱…
“好了,好了,知道你厲害行了吧。”林楓看著元寶激動的小眼神,無奈的說道。
得到主人的肯定,元寶這才消停下來,林楓莞爾一笑,這次古墓之行,最大的收獲就是得到這隻小家夥,太討人喜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