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苗睜大雙眼看著趙安紅,忽然有點語塞。
她該說什麽?
小說裏趙安紅以後是一個服裝公司的老板,她總不能把將來的事情講給她聽,關鍵,她就算是說了,趙安紅也不一定信呀。
就在何苗正在猶豫怎麽說服趙安紅的時候。
周秉文忽然慢慢的走了過來:“安紅?趙安紅,我們是不是在那兒見過?”
何苗一臉懵,我去,周秉文這是咋了,套近乎也不是這麽套的。
再看趙安紅,仔細看了看周秉文,似乎沒有一點印象。
隻見周秉文來到趙安紅的麵前,一臉的驚喜。
“是我啊,周秉文,上次幫你抓小偷的那個人。”
何苗死活沒有想到,周秉文跟趙安紅還有這麽一個奇遇。
原來半年前,正是快過年的時候,趙安紅拿著家裏的錢出來辦年貨。
要知道過年,各個地方都是發紅利,發糧票,要大家夥過個好年。
俗話說的好,有錢沒錢,都要過年。
趙安紅家裏也不富裕,辛辛苦苦勞作一年,好不容易攢了點錢,跟著大哥大嫂出來辦年貨,心裏高興的像是小鳥插上了翅膀。
也是她年輕沒見過世麵,辦年貨的這個點,正是小偷多的時候。
盡管公安局從臘月裏就開始嚴打,可也打不掉那些好吃懶做,偷雞摸狗的人。
這不,趙安紅來到縣裏就跟大哥分開了,她和她 去百貨大樓逛逛想扯點好看的布做衣裳。
她大哥就去供銷社,把過年的年貨給買了。
誰知趙安紅和她 剛來到百貨大樓門口,就被人撞了一下,在一摸兜,兜裏的錢不見了。
趙安紅反應算是快的,趕緊喊捉賊,抓小偷。
有幾個見義勇為的人就衝了過去,其中就是周秉文。
周秉文聽到喊聲,一抬頭,那個小偷就跟他打了個照麵。
二話不說猛撲過去,一下子就把小偷給撲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