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是會相信,他們是一生一代一雙人。
她愛唱歌,聽過她唱的最浪漫的歌,是一首很老的歌,“如果這一生我隻能戀愛一次,你將是我無悔的選擇”。而他,一個人時會坐在台階上胡亂哼幾句:我曾經問個不休,你何時跟我走,可你卻總是笑我,一無所有。噢……你何時跟我走。
兄妹十個,她排行老七,都叫她七妹。不得不說,二十歲的她很美,也很懂得生活,看到款式好看的衣服,就買來布比著自己動手做,她是她那兒第一個燙頭發的人,精致的五官,得體的衣著。
所以,他見她第一眼就醉了。他那時是滿臉的青春痘,長相粗獷,騎著一個在那個年代不常見的大家都叫“屁股帶冒煙的”小摩托,唱著《我是一匹來自北方的狼》
他們是相親認識的,他穿著黃褂子,雜草一樣的頭發,靠在一棵樹下,咧著胡子吧碴的嘴衝她笑。她愣是沒看上他,所以對他也是淡淡的。臨走的時候,他說:我載你去吃飯吧。她說:不用了。他說:不吃就算了。
她後來告訴我,她當時就是這麽想的:這麽醜的一個男人還衝我,就想知道他有什麽樣的資本。於是她上了他的摩托車,後來有人打趣說她當時就是看上了那個“屁股帶冒煙的”
那時,他就騎著摩托車帶她看電影,在後來,她就要嫁給他了。
她受到的阻力可不小,父母兄弟姐妹都不同意,理由是他長的不好看,重要的是窮(屁股帶冒煙的也是貸款買的),甚至她那個十幾歲的弟弟也寫信來反對。
但她倔強極了,非他不嫁了。她相信他,他說:麵包會有的。
結婚的前幾天,她滿心歡喜的準備做新娘,卻得到了他被捕的消息,接著是判了五年的刑。那時她肚子裏已經懷了我,她回娘家,先是告訴她媽他入獄的消息,接著是自己懷孕了。她的娘家嫌她丟人,與她斷絕了一切關係。她挺著漸漸隆起的肚子,租了一個小茅草房,開始學做點小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