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柏雲與她相處自然,唯獨此刻,躊躇不決,“姐姐,我們算是朋友嗎?”
林思意勾唇,沒猶豫,“算。”
算與不算,都不是吳柏雲心裏的最佳答案,初生牛犢不怕虎,他想要的,不隻是朋友。
“姐姐,你這個周末有空嗎?可不可以來酒吧聽我唱歌?有你喜歡的《終》哦。”吳柏雲挑眉,表情傲嬌,帶了點稚嫩的傻氣,可可愛愛,很是討喜。
林思意被他帶笑,可又不理解,“你已經簽了公司,發了歌,獲了獎,前途一片光明,怎麽還會去酒吧駐唱?就不怕被你那些小雲朵們發現嗎?”
吳柏雲受寵若驚,“姐姐,你竟然知道我的粉絲名叫小雲朵!”
“……”林思意身邊的唐辛,就是吳柏雲的頭號粉絲,天天在她耳邊念叨,想不知道都難。
“我之前就是在酒吧駐唱,然後有幸被達哥看中,簽進公司的,做人不能忘本,這兩年我也經常會回去,感受一下自己做音樂時的初心。”吳柏雲笑意柔軟,“我的粉絲,她們都是一些小女生,就算是發現我在那裏,也不會起多大亂子,我們是互相尊重的。”
不忘初心,方能砥礪前行。成就“愛”的方式有許多種,但礙於職業的特殊性,藝人與粉絲之間,愛是克製,知分寸,不靠近,不打擾。
“柏雲,到時候,我能不能多帶一個人?”
他臉色一僵,又神不知鬼不覺的恢複了往常的笑容,“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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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H市,周末第一次放假,林思意可以一覺睡到晌午,因為有他在身邊,就算是醒了也可以哼唧唧的賴床,“阿優,我口渴了,想喝水。”
覺是睡夠了,但是把腦子給睡蒙了,整個思維掉線,開口聲音低啞,像是病了很久的樣子,蒼白無力,又軟糯糯的。
原本抱著她的梁啟優立馬掀開被子,下床,倒了一杯溫水回來,喂給她,將她睡得亂糟糟的頭發撫平,“你這段時間實在是辛苦,昨晚睡得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