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薑歲在上班途中,警察來了電視台,直接找上了司一彤。
司一彤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麽。
警察出示證件後,說明了來因:“我們懷疑你與一起造謠誹謗案有關,請跟我們去警局做個筆錄。”
司一彤一愣,呆滯地問:“我怎麽了?”
薑歲不緊不慢走了過來,替警察回答道:“你偷拍我又發給營銷號,這邊自然就查到了你這裏。”
話音一落,司一彤反應過來,她下意識地開脫自己的罪行。
然後司一彤指了指對麵的男同事,說:“不關我事,照片是他拍的給我的,我隻是按照他說的發給了營銷號。”
薑歲看著這一幕,嘲弄一笑。
沒想到還有意外發現。
不過,這就是人性啊。
有福自己享,有難別人擔。
自然的,警察也把男同事和司一彤一起請走了。
待他們走後,職場一陣安靜。
同事們互相對視一眼,臉上都比較慘白。
他們再也不敢亂說話了,萬一薑歲把他們也告了怎麽辦?
下午,薑歲被通知去簽合同。
簽的就是副主編的合同。
其實,她已經猜出是誰造的謠。
為了能順利簽合同,她就等著司一彤把照片發給營銷號,待轉發超過了五百,她就報了警。
隻要司一彤在警局待幾天,就不能搞小動作。
她也能順利簽約。
在薑歲簽下自己的名字後,臉上露出笑容。
她終於等到這天了。
太好了。
以後發任何新聞不會再經過層層審核,少去很多麻煩。
簽完合同後,主編朝她一笑,眨巴了眼睛一下:“升職了不請大家吃個飯?”
薑歲點了點頭:“好啊。”
主編又語重心長地說:“薑歲,現在你是個官了,可得和下屬搞好關係,不能向之前那樣了。”
話雖然有點難聽,但卻是實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