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出彼此以後,李永遠便不急著去坐公交車回鄉下了,如咬死不放的蜜獾一樣仇視跟上了我,甩都甩不掉。
他眼睛充滿血絲的對我說:“我恨爸爸恨媽媽恨你,你們都拋棄我,把我一個人丟鄉下當留守兒童。”
“你應該謝謝我啊,這麽恩將仇報,真是沒變,跟小時候一個德行。”我扯嘴嘲諷,“……你恨我?你還有臉恨我?李永遠,你有沒有搞錯啊,我才是那個被拋棄的人,把家留給你的人!”
他搖搖頭嗤笑,反問:“你難道不是想來城裏過好日子嗎?外婆說你小時候老欺負我,還嫌貧愛富,自己跑出來過好日子了,還把我們忘光拋諸腦後,不要我了,狼心狗肺,真做得出來。”
“那個死老太婆說得對。”我也沒心沒肺地笑了,“是啊,你們說對了,城裏有好日子我幹嘛呆鄉下短吃少穿的。我愛過什麽好日子過什麽好日子,跟你有什麽關係,都不是一家人了,領養合同上簽過不要來往了,趕緊滾,還以為我是小時候的那個受氣包,任你們揉搓?”
他咬牙切齒,一字一頓道:“李永久,你還記得你姓什麽叫什麽嗎?”
我輕描淡寫回應,噢,你倒是提醒我了,我改天就去把姓改了,跟我媽姓。
“你媽?你哪個媽啊,有錢的媽啊?”他嘖嘖兩聲,大聲拍了拍沾著泥土的髒手。
“不需要你管。”
他攔住我的去路,“白眼狼,吃裏扒外,喂不熟的小賤人。”
“滾回你鄉下去,你沒資格說話。”
“我沒資格說話?你算老幾,反正你又不是我姐。”他不停諷刺我,“你麻雀變鳳凰,就有資格了?狗不嫌家貧,子不嫌母醜,你這什麽德行啊?虛榮物質,拜高踩低。”
“有病。”我懶得理他,但他還是不死心默默跟著我,直到走到我家樓下,他才駐足停止尾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