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瓊所提到的陳裹,正是被光州前任知州毒害的陳氏之遺孤。陳裹當日裏敲了登聞鼓,驚動聖聽,新帝便遣了兩個欽差來光州查案,因領了聖命,欽差自然不敢徇私,在齊瑱的配合下,將案子查得清楚明白。
梅佳因殺傷人命,並貪墨索賄,強占民田等罪,斷了斬立決,並抄沒所有家產,又因他在光州為惡甚多,竟還是送回光州受刑,好叫光州百姓出氣的。而與梅佳同案的鍾德華也因貪贓,徒刑五年已發往關外效力去了。連著梅佳的上峰一般受了牽累,雖無有吃著官司,可也叫削職為民,回鄉去了。
說來依著大殷律,以民告官,無論有冤無冤,先要打上二十板子,再過堂說話,隻敲登聞鼓,卻是先問冤,後受刑,隻是若是當真叫個小民將當官的告下了,小民也有罪名,輕則杖責,重責徒刑。如今折損了三個官員在內,那陳裹少不得要斷個徒刑,不想太後慈悲,直道陳裹是為父、伯、叔伸冤,孝心可憫,合該法外開恩,隻斷了杖八十,且許以錢五十吊,米五十石贖買。
陳家雖叫梅佳破家,可這點子銀錢倒還拿得出,且叫梅佳吞沒的家產也叫發還了,是以陳裹並未吃著什麽苦頭,幾乎是毫發無傷地回了光州,梅佳問斬時,他還一身孝地抱了父親,叔伯的靈位來看斬。待梅佳人頭落地,陳裹先是大笑三聲,而後抱著靈位大放悲聲,因他進京告狀,早有孝名,再有看斬這一出,名聲更好,許多人家肯厚厚地陪送妝奩把女兒許他哩,隻礙著他在孝期,不好議婚,這才罷了。
齊瑱知道翠樓原是“沈如蘭之女沈昭華”時已有些兒心動,到底一個是來曆不明,一個卻是名門貴女,身份上可是天差地遠;再叫陳裹的故事一引誘,哪能不意動,試了頂多將這五品官兒丟了,若是能恢複沈氏榮華,謝氏兄弟也不能再攔著他,且幾個孩子前程也更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