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昭華未央(第五卷)

第四百一十五章

依著大殷律法,誣告原是要反坐的,譬如若是有甲告鄰舍乙竊盜,官府核實實為誣告,則甲自家反坐竊盜罪;若是甲攀誣乙傷人,便是甲反坐傷人罪;如今張三昂攀誣嚴勖“縱兵為禍,殺民冒功”原是個死罪,自然自家反坐死罪,且他之所以攀誣嚴勖,是叫高麗人收買了的緣故,更是禍連家人,一家子十六歲以上的男丁,都在處斬之列。隻是張三昂早已身死,自然不能戮屍,而對張大郎的處置朝中頗有議論。

有大臣道是:“張三昂已然身死,朝廷律法不問死人,既然罪魁尚且不問,何問孤兒?”

也有大臣出列辯駁,道是:“固然張三昂身死,然罪行不滅。嚴勖當年立下多少功勞,卻叫這樣一個無恥小人屈害了,此等奇冤,難道因著張三昂身死就算了嗎?何況,張大郎身為人子,首告其父,是為大不孝,依律當斬。”

原先說著律法不問死人的那人五十來歲的人姓葉,名字喚做安民,現任著諫議大夫,聽著要斬張大郎,忙道:“此言差矣!爾等即說嚴勖身負功勞,若不是張大郎出首,誰能知道嚴勖冤枉!便是張三昂有負嚴勖,張大郎實實地對得起他更對得起朝廷哩!”說了又出列,轉來麵向景晟拜倒,“聖上,若是這樣的人都要斬殺,日後誰敢再出首,再說實情呢?此等惡例萬萬不能開呀!”

景晟便問道:“以葉愛卿之見,張大郎該著如何定罪?”葉安民道:“回聖上,臣以為可赦其子告父之罪,準其還鄉。也好叫天下臣民知道,朝廷秉公直斷,不叫一個忠臣良將蒙冤受曲。”景晟聽說將唇抿成了一線,不出一言。

因看著景晟默不作聲,朝上諸王公大臣們哪個也不能分辨他喜怒,漸漸地都不敢出聲。待得朝堂上寂靜無聲,景晟方道:“嚴勖‘縱兵為禍,殺民冒功’之冤雖解,而文皇帝當年斷的‘忌刻殘暴、貪婪侵蝕’等罪卻有證據,不曾冤枉他。令有司出布告,將實情公知天下。念著嚴勖與朝廷實有功勞,故而當日叫發配的親族子孫,若有在世者,許其還鄉,當地按人口發還田地房產,也好使其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