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類意識產生的自然前提、社會條件和神經生理機製的考察,從意識起源的客觀基礎方麵回答了什麽是意識。但是,這遠沒有揭示出意識的全部規定性。意識活動的物質基礎和以主觀映象反映客觀存在的意識活動,並不是可以直接等同的一回事。意識作為對客觀存在的主觀反映,它有著獨特的本質、豐富的內容和複雜的結構。
一、意識是客觀存在的反映
人腦是思維的器官,但不是思維的源泉;意識是人腦的機能,但僅有人腦還不能產生意識。人們隻有在社會實踐中同外在的客觀世界打交道,使人腦和其他反映器官同客觀世界發生聯係,才會產生意識。意識從其生理基礎來看,它是人腦的機能,這裏涉及的是意識同它的物質前提和物質器官的關係;從其對象和內容來看,它又是客觀存在的反映,這裏涉及的是映象同客體的關係。隻有把這兩方麵結合起來,才能完整地把握意識的內容和本質。
馬克思指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並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13]列寧認為,感覺是客觀世界,即世界本身的主觀映象。“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客觀世界的主觀映象”,都是從主觀和客觀的關係上對意識本質的科學規定。這表明,在意識、觀念的問題上,馬克思主義哲學首先堅持的是能動反映論的觀點。
“反映”(Reflexion)概念最初是用來形容光的反射性質的。一般說來,人的認識、意識活動也具有這樣一種類似反射性的特征。因為,當外界客體作用於人的感覺和思維器官後,人就會相應地作出“反映”,並能在思維著的頭腦中“複製”、“再現”客體。因此,就意識、觀念的內容來看,人們的反映活動的確帶有某種“反射”的特點。但是,馬克思主義哲學意識論並不是簡單的反射論,而是建立在革命的能動的反映論基礎上的。這種反映論的基本觀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