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的一切活動都不僅僅是追求真理,而且要通過掌握真理去創造價值,從而實現自身及其生活的不斷豐富和發展。因此,任何完整意義上的哲學都不僅是關於真理的學說,而且是關於價值的學說,為人們創造價值提供世界觀與方法論。馬克思主義哲學不僅有其科學的真理論,而且有其科學的價值論。
一、價值的客觀性
作為哲學範疇的價值,不同於經濟學的價值範疇。從文學起源上看,價值一詞起源於古代梵文和拉丁文,其最初含義是“掩蓋、保護、加固”,後來演化為“起掩護和保護作用的、可珍貴的、可尊重的、可重視的”等。在現代,作為一個學術名詞,價值是同有用無用、好壞、善惡、美醜、利弊、得失、福禍、優劣等常用詞詞義相近,並兼有這些詞義共同內容的抽象概念。
在人類生活中普遍存在著這樣的內容,即在解決事物本身“是什麽,怎麽樣,為什麽”等問題的同時,還要解決事物對人來說是好是壞、孰利孰弊、應該如何對待它們這一類問題,如經濟中的盈虧效益,政治上的利害功過,道德上的善惡榮辱,審美活動中的美醜雅俗,法製中的罪與非罪、正當與不正當,科學中的真假優劣等。從哲學上給這一類問題做出一個總的概括,就叫價值問題;價值問題所涉及的這一類現象則是價值現象。哲學中的價值論是關於價值的普遍問題的理論。
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價值”是從屬於價值範疇的典型的科學概念。馬克思對使用價值本質的說明,為確立馬克思主義哲學價值範疇的本質規定提供了科學的基礎:“使用價值表示物和人之間的自然關係,實際上是表示物為人而存在。”[14]這就是說,使用價值概念所反映的是物與人之間的關係,所表示的是這種關係所具有的特定性質或特殊狀態,即“物為人而存在”。類似的觀點馬克思多次表述過,如財富、使用價值“這種語言上的名稱,隻是作為概念反映出……一定的外界物是為了滿足已經生活在一定的社會聯係中的人……的需要服務的”[15],“用來表明,他們在實際地利用這些產品”[16],等等。馬克思分析和規定使用價值的本質時所采取的方法,對於理解一般價值具有指導意義並完全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