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如果說盧卡奇的第一種觀點過於狹窄的話,他的第二種觀點便是折中的。盧卡奇在《曆史唯物主義職能的變化》中的一段論述中得出了相近的結論。在這段話中,盧卡奇用黑格爾的“客觀精神”的社會形式(經濟、法律和國家)與“絕對精神”的各種形式(藝術、宗教和哲學)相抗衡,並把這種對抗稱為“人所涉及的自然,既涉及人周圍的自然,又涉及人在自身中所發現的自然”。盧卡奇繼續說道:
當然,這種區別不能機械地理解。自然是一個社會範疇,在任何特定的社會發展階段上,無論什麽被看作是自然的,這種自然都是與人相關的。人所涉及的自然無論采取什麽形式,即自然的形式、它的內容、範圍和客觀性,總是受社會製約的。一方麵,由此產生了這樣一個問題,即在任何一個特定的社會中,一個直接麵對的自然是否完全可能,這是一個隻能從曆史唯物主義的觀點才能回答的問題,因為這種客觀可能性依賴於“社會的經濟結構”。但另一方麵,當這些自然與社會的關係在這種社會條件形式中存在時,它們按其固有的規律而發展,並且在它們(必然地)從中產生出來的社會生活中,保持其基礎的獨立性,這種獨立性要比“客觀精神”的結構大得多。(第234頁,德文版)
在這段話中,盧卡奇自己概括了他早期關於無主體參與的自然的假定:即主體與客體之間“機械的分離”。這個問題的結論在於:在自然成為人類曆史的組成部分的意義上,辯證方法既可以應用於自然現象,也可以應用於社會現象。
另一個仍然存在的問題是,這樣一來,辯證法不就喪失了其革命性了嗎?
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取決於“革命”和“革命的”意蘊是什麽。在任何時代,這些都不會具有同樣的意義。如果它們被極其狹隘地設想為無產階級的政治革命(像盧卡奇在1919年的形勢下可能理解的那樣),那麽,革命的辯證法在這種意義上就隻能被理解為更一般的馬克思主義哲學方法的一種特例。今天,對許多國家來說,無產階級革命已經成為往事;對某些國家來說,它代表著一種遙遠而不確定的未來;對另一個國家來說,它又是一種客觀可能性。資本主義社會的改造已經采取了一種獨特的、難以預測的轉變方式。然而,在所有這些國家中,進步力量仍然運用馬克思主義的原則或多或少地成功地解決了它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