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主義哲學基礎理論研究

一、客觀過程的兩種形式及其區別

“客觀過程的兩個形式:自然界(機械的和化學的)和人的有目的的活動。”[1]列寧的這一論述實際上說明,自然運動和曆史運動屬於兩個不同係列的發展形式:自然運動是一種自在形式,曆史運動屬於自為形式。自然運動,從機械運動、物理運動、化學運動到生物運動,都以一種自發的、無目的的方式存在著,發展的必然性通過一種自發的、無目的的活動為自己開辟道路;而曆史運動的主體是人,人們總是按照自己設定的目標從事曆史活動,任何曆史規律的實現都離不開人的有意識、有目的的活動。

從發展的源泉和發展規律的形成機製看,自然發展是自然界各種因素自發、無目的交互作用的結果,而社會發展則是有意識、有目的的人們交互作用的結果;自然發展規律形成於自然界諸因素盲目的交互作用過程,而社會發展規律即曆史形成於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人與人之間的活動互換以及人與自然之間物質和觀念轉換的過程。物質實踐不僅包含著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而且包含著人與人之間的活動互換,以及人與自然之間物質和觀念的轉換,即通常所說的“物質變精神、精神變物質”。物質變換是人的活動和自然運動共同具有的,自然事物相互作用的過程就是物質變換過程,而人與人之間的活動互換,以及人與自然之間物質和觀念的轉換僅僅為人的實踐活動所具有。

實踐活動包括物質變換表明,人的活動也必須遵循物質運動的共同規律;同時這種物質變換又是在一定的觀念指導下進行的,即同物質和觀念之間的變換交織在一起,並包含著人與人之間的活動互換,所以,人的實踐活動又體現出新的、為自然運動所不具有的特殊運動規律,這就是體現主體活動特點,包括物質運動在內的人的實踐活動規律。全部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人的實踐活動規律實際上就是社會發展規律。曆史規律是在人的實踐活動以及個體之間的交互作用中形成的,它是“人們自己的社會行動的規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