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真實的存在都是個性與共性的統一,凡存在都是個別的、具體的、相互區別的,可其中又存在著共性,存在著某種共同的東西。類、共性、一般、本質、規律都是對共同的東西的反映。
概念不同於事物。概念屬於思維範圍,它不是實在,而是對事物的抽象。這是從個別中抽象出來的一般,所以概念是無個性的。它的運用必須注意對象的特點。
概念的形成——從個別到一般。
概念的運用——從一般到個別。
不從一般到個別,停留在一般則太虛;不從個別到一般,停留在個別則太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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