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魏晉南北朝隋唐史學

三、唐太宗與《帝範》

如果說虞世南的《帝王略論》是用比較的方法,從德行和事功兩個方麵評價了曆代帝王的話,那麽,唐太宗的《帝範》則主要是從理論上闡述了一個理想中的帝王的準則。

《帝範》是唐太宗辭世前所撰,當作於貞觀二十三年(649年)正月,即他辭世的當年;但也有說是作於貞觀二十二年(648年),即他辭世的前一年[42]。

唐太宗《帝範》為何而作,這是考察《帝範》的前提。概括說來,它有兩個方麵的原因。

首先,這是唐太宗給皇太子的政治遺囑。他在《帝範序》中明確地寫道:

汝以幼年,偏鍾慈愛,義方多闕,庭訓有乖,擢自維城之居,屬以少陽之任,未辨君臣之禮節,不知稼穡之艱難。餘每此為憂,未嚐不廢寢忘食。自軒昊已降,迄至周隋,經天緯地之君,纂業承基之主,興亡治亂,其道煥焉。所以披鏡前蹤,博采史籍,聚其要言,以為近誡雲爾。[43]

從這段話裏,可以看出唐太宗對於皇太子在政事(君臣之禮節)和民事(稼穡之艱難)兩個方麵都不是很放心的。一個君主,如不能處理好君臣關係,不能關注民生,是無法鞏固自己的統治的。從這裏,也可以看出唐太宗的政治作風和為政之道。他曾特別強調《漢紀》一書“極為政之體,盡君臣之義”[44],也反映了他的政治思想和政治作風。他對於民事的關注,無疑是他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從積極方麵看,他認為:“為君之道,必須先存百姓,若損百姓以奉其身,猶割股以啖腹,腹飽而身斃。”[45]從消極方麵看,他同魏徵等人討論君與民猶如舟與水的關係,並以此教導太子,不要把百姓生死休戚置若罔聞[46]。

從上引這段話裏,還可以看出,這份政治遺囑,是唐太宗結合自己的政治實踐,從豐富的曆史經驗中提煉出一些重要的理論性認識,所謂“自軒昊以降,迄至周隋,經天緯地之君,纂業承基之主,興亡治亂,其道煥然”,反映出他深邃的曆史眼光和宏大的政治氣魄。在他看來,現實是曆史的延續,而曆史正是現實的鏡子。從這個意義上講,唐太宗的這份政治遺囑,是政治領域中曆史的積澱和現實的創造之結合的統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