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杜威(John Dewey,1859—1952年),出身於美國佛蒙特州一個商人家庭,1875年入佛蒙特大學就讀,1882年轉入霍普金斯大學,1884年獲哲學博士學位。曾先後任教於密歇根、芝加哥、哥倫比亞等大學。他早年哲學上傾向於新黑格爾主義,1894—1904年在芝加哥大學時轉向實用主義,並與他的弟子們組成美國實用主義的重要派別——芝加哥學派,發生了很大影響。1919—1921年杜威曾來華講學兩年,在中國傳播了其實用主義思想。1929年退休後他繼續在紐約從事學術活動。他一生著述甚豐,著有三十多本書,近千篇論文,涉及哲學、心理學、社會學、教育學、美學等許多領域,代表作有《哲學的改造》(1920年)、《人性和行為》(1922年)、《經驗與自然》(1925年)、《確定性的追求》(1929年)、《人的問題》(1946年)、《認知與所知》(1949年)等。出版於1934年的《藝術即經驗》是他唯一的美學著作,是根據他1931年在哈佛大學所作的有關藝術哲學的係列講演整理、修改而成的。該書出版以後,一版再版,影響極大。當代美國著名美學家比爾茲利說過,《藝術即經驗》一書,“就20世紀用英語寫就的美學著作而言,甚至於包括全部美學著作在內,也都是一部最有價值的著作。這種看法已得到廣泛的承認”。[1]
一 經驗自然主義的哲學觀
杜威哲學的核心概念是“經驗”,這是一個包羅萬象、超越主客體對立從而超越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對立的普泛概念。在他那裏,“經驗方法”是他的哲學與其他一切哲學的根本區別。一切“非經驗的方法”都是二元論的方法,都認為主體與客體、心與物“乃是分開的和獨立的”[2],因而把哲學的基本問題“變成了一個調整或協調兩個分開的存在的領域的企圖”。[3]而在解決這個基本問題時,片麵強調主體、精神的實在性者成為唯心主義者,片麵強調客體、物質的實在性者則成了唯物主義者。杜威認為,兩者都是片麵的“二元論”,唯有他用經驗方法涵蓋主客體為一體的哲學,才克服了“二元論”,因而是最全麵和正確的。